双手抱住营长的邵云武大声的笑喊着,过去,在印度时,郑书扬是营长,而邵云武是营军士长,在德里时,一发炮弹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,郑书扬的手臂被炸断,而受重伤的邵云武则在西北市陆军总院呆了半年才出院。
营长看上去比以前要憔悴一些,而且根本看不到过去那种冲劲,过去在372团谁不知道3营长是头猛虎,但现在却找不到那种感觉到了。不过营长和自己握手时,仍然和过去一样有力。
“营长,你都没去忠烈祠,我去嘛子忠烈祠堂不是!”
邵云武笑说着,同时他的右手举起很随意地敬了一个礼。
“营长,你怎么到了这地方。”
说出这句话时,邵云武恼的差点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,这鬼地方是安置伤残军官的地方,作为军官,最不愿意来的就是这种地方,如果可以的话,他们宁可去忠烈祠。
“我他妈的一在就是个该死的残废,云武。你可能觉得应该往我的帽子里扔两个铜板或是从我这儿买一盒火柴、报纸什么的。”
郑书扬的脸上带着自嘲。
“怎么样,你看上去不错。四肢健在无损。”
“对,营长,那些医生把我拼凑了起来,哪!”
说话时,邵云武搂了一下裤腿,小腿上布满了蜈蚣似的伤痕。
“左腿比右腿短了一寸,浑身上下缝了300多针,用医生的话说,我这个模样,能活下来,那可真是奇迹,在总院呆了半年。”
“原来你在那,我当时在云南,不知道你的下落,这不……以后我就到了这,当时我还以为,咱们那一车人,除了我都去了忠烈祠,那发狗娘养的炮弹正好打到咱们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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