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向维尼解释了一下,为什么称大甲虫为“维姆”,维尼才恍然大悟,但又皱起眉头道:
“这样一来,容易跟我混淆的东西又多了一个啊!先是有庄妮,现在又有了维姆,我想用一下‘维尼’这个外号怎么这么难啊!”
“其实没那么容易混淆吧?”我提出自己的观点。
“切,”维尼把嘴一撇,“你自己都说错了,还说不容易混淆?过两天,大家就该传言说,二十八中的‘维尼’天天穿黑丝,二十八中的‘维尼’被校园老大给掐死了——因为你为了保护小芹,肯定免不了掐死虫子啊……”
“喂!掐死虫子和掐死女同学,不能同日而语吧!而且你觉得庄妮穿黑丝的事情,能移植到你身上吗?你的皮肤本来不就是小麦色的吗!”
“那可说不准!”因为今天天气较热,维尼又穿回了短衫热裤,毫不羞赧地露出两条大腿。
“我的皮肤是被晒成小麦色的!有日晒痕分界线!所以说成是自带黑丝也可以吧!糟糕!我竟然和庄姆的共同点越来越多了……”
根本就没多少好吧!而且那是庄妮不是庄姆啊!最容易吧名称混淆的是你自己吧!你这个维姆尼·庄月熊!
维尼杞人忧天地跟我们讨论了一会,如果庄妮干的蠢事被栽到她自己身上,该怎么办,我倒是觉得,害怕混淆的应该是庄妮才对,因为维尼干的蠢事,比庄妮要多得多。
像是在运动场边上玩杂耍,用一瓶半满的矿泉水当板凳,差点把自己爆菊啊,或者系鞋带太匆忙,把两只脚的鞋带系在一起,结果刚一跑起来就跌了个狗啃屎,然后从水泥地上抬起遍是擦伤的脸,还笑得挺灿烂……
最后话题回到虫子上面,维尼给小芹出主意,如果想要把自己训练得不怕虫子,可以把虫子捉起来放在一个透明玻璃瓶里,天天看着它,看习惯了,就不害怕了。
“不行,”小芹摇头道,“那样下去,我会变得连玻璃瓶也一块害怕的。”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