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啊!”小芹很欢乐的说,“草泥马这种神兽,我早就想亲自骑一下试试看了!”
结果艾米非要抢在小芹前面第一个骑。
羊驼为偶蹄目、骆驼科的动物,性情温驯通人性,曾经被印第安人广泛地用作驮役工具,适于圈养。
通过小茵搜索引擎,在智能隐形眼镜上显示了多半是来自百度百科的羊驼说明之后,我准备好了应对于来自妹妹们的提问,不过艾米和小芹谁都没有问我这些,两人围着一只白色的羊驼充满好奇的看来看去。
收了我100元骑乘费的羊驼饲养员,很热心的在旁边介绍说:
“跨上去的时候动作要尽量轻,你们看现在这只羊驼已经卧在草地上了,嘴里还在不停地吃草,属于无戒备状态,你们两个女孩体重很轻,坐上去应该不会有问题,至于别人嘛……”
饲养员看了一下身高体壮的我,以及体型更加夸张的彭透斯,言外之意是:如果我们两个坐上去,那么身下的羊驼说不定就要凄惨地口吐人言,大呼自己的学名“草泥马!”。
“艾米妹妹,不如让我先试试吧。”小芹提议说,“羊驼说到底也是骆驼的一种,被它掀翻了可不是好玩的。”
“哼,别以为花言巧语我就会上当!”艾米将手一挥拒绝道,“我六岁的时候就在美国骑过小马驹,哪会有驯服不了羊驼的道理?谁也不用帮忙,你看我就这么跨上去……”
艾米一边说一边从后面挎上了羊驼的脊背,那姿势和班长跨上自行车的动作没有显著不同,倒也比较干净利落。
然而艾米犯了一个巨大错误,那就是不应该为了防止自己被甩下来,就用手狠狠地攥住羊驼身体两侧的绒毛。
羊驼的柔软绒毛比不得野猪的坚硬鬃毛,被这么揪住毛,就算是生性驯良也会受不了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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