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电人的名字让我提起来的心终于又循规蹈矩地跳动了。来电显示真是伟大的发明,科技就应该以人为本。
“陈灏宇,你就到了?”胡乱扫开衣服,我在床沿坐下。
电话里的声音有点小嘈杂,但不特别热闹,陈灏宇的声音也显得有点含糊:“没,8点半前到就行。确认下你过来不过来。”
“来啊,为什么不来。”我说。
“来了也还是老规矩,最晚十一点前要回家是吧?”
他一点都没有掩饰语气里的调侃的意图,我也懒得跟他辩驳:“废话。警告你,也别在我附近抽烟。”
“遵命,十二点魔法就会失效的灰姑娘。”陈灏宇大笑着,挂断了电话。
所以说,没文化就是没文化,找比喻都找得那么走形。
我要是灰姑娘,世界上恐怕就全部都是小红帽了。
第一次见到陈灏宇的时候,他不是就知道了我不是纯洁小白兔么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还算是个恋旧又专一的人,第一次去泡吧就是去的Secret,然后它就变成了我的第一选择。
第一次见到陈灏宇,也是在Secret。
周末下午和小羽逛街逛到六点多快七点,逛得累了,我和她分手后,走进了平时我逛到这条街时必然会光顾的奶茶店。
走进去的第一个瞬间,我和一个翘着二郎腿,端着杯酒,坐在吧台前的男生对视了。
那个男生就是陈灏宇。
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混在这条酒吧街的小头目,不知道附近的混混们都会敬他三分,我只看到他隐藏着危险感的姿态,带着我行我素的气息,眼神平静无波,但却给人以压力。
他的左上臂纹了一丛荆棘的纹身,不是那种粗糙的千篇一律的花样,图案显得异常精致。
这种男生和奶茶店的氛围还真不搭。尤其是他居然还端着一杯酒。我再次打量了他两眼。
他和我对视了两秒,然后平滑地移开了目光,对吧台里的服务生说:“所以我家要我去相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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