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这一次把入股超一千两的都叫过来,大家就商量商量。咱们就是一千两银子一票,两千两银子就两票。这一次我就不参与了,试着让你们自己来吧。”
“不过在这之前,我先把一些想到的规矩说一说。诸位且听听,要是都同意了,咱们就这么来。要是不同意,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,集思广益嘛。”
待厅堂内的人都安静下来后,刘钰就把自己设想和抄袭来的一些东西说了说。
就是要走正规化,首先一点就是贸易公司对第三方的债务责任等问题,需要明确是公司承担。
按照一千两银子的股份一票,选出十一人的委员会,任期七年。
股东有权召开临时大会,只要凑够三分之一的股本同意即可,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罢免委员会成员。
这个是为他自己留的路,暂时刘钰不想全面操控对日贸易的,要让这个贸易公司自发成长起来,逐步完善规矩。
但将来要是路子走歪了,他也可以控制。
在选出十一人委员会后,委员会拥有全权,包括制定贸易计划、每年公布账目、制定长远计划等。
其余人就不得干涉,但需要对股东公布。
如想干涉,则依照上一条。
贸易公司的雇员要有固定工资,各级的船头、账房、采买等,都要明确工资。
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,主管查账、审计等,此部门在十一人委员会之外。
大致的规矩也就这些,要么是从前世抄的,要么就是效仿荷兰或者英国的那一套。
这些规矩算不上太新奇,一点就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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