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当然有可能。比如大顺在松苏搞的全面十一税改革,就真的达成了人民承担的税收更少了、但是国库的收入更多的了效果。
只不过,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。
这种改革,实在太难。
大明、大顺都试过,要改,就要准备好伤筋动骨。
而且,经常情况,就是改出了黄宗羲定律,旧税依旧在、新赋又加增,根本达不成以新代旧的效果。
这是一点。
再一个,法国的社会,已经明显地撕裂了。
巴黎高等法院,对抗财政改革的依据,是法国封建时代的“自由”理论。
巴黎的中产阶级,也谈自由、平等、博爱这些东西。
词,都是一样的词。
但念出来之后,两边对“自由”的定义,完全不同。
巴黎高等法院的自由,是说“政府凭什么有资格去清查田亩?凭什么可以丈量土地?这明显侵犯了法国自古以来的自由传统?”
显然,这个巴黎中产阶级谈的自由,真的完全不是一个意思。
巴黎高等法院说的这种法国封建传统的自由、宪章,是封建贵族对抗完全的自由和宪章。
不是启蒙学派的那种哲学意义上的自由。
大顺大明的士绅,也经常拿以民为本、不可与民争利之类的传统的东西,来对抗皇权。
那么,他们说的民本、不与民争利……这里面的民,是谁?
民,还是那个民字,字都没换,就像是巴黎高等法院说的自由,和启蒙学派说的自由,是一样的东西吗?
当同文化、同文字的国家群体,对某个字、某个词的理解,呈现出严重分化的状态时,只能证明,其内部的阶级已经割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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