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拉图的学说,在这里被重新演绎,经过约瑟夫·沃伦的重新注释之后,让约翰·汉考克听的频频点头。
但只不过,若是这里驻足静听的是大顺新学派的那群人,不免对这些东西不甚感冒。
这倒不是因为什么民族性、什么传统之类的东西。
而是因为,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。
人的意识,是依托物质现实而存在的。
在都是熟人的、万把人口的、有头有脸的人都互相认识、熟人社会的波士顿,讲这个东西,当然是符合此时物质现实基础的。
让一群自小的认知是几亿人口的社会、依靠科举选拔人才、维系统治的大顺的人听来,难免觉得,桃花源美则美矣,却不现实。
老马说过:【经济学原则上,很多人把极其相异的两种私有制混为一谈了。】
【一种,是生产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,自己拥有生产资料的劳动的私有制。】
【另一种,是以对他人劳动的榨取为基础。】
【后者,不单要与前者正相反对,并且完全要在前者的坟墓上发育】。
在此时的北美这片土地上,以及从此时一直到1830年完成转型之前,实际上这两种私有制,一直是以一种混为一谈的形式存在的。
北美的特殊环境、清教徒的垦耕劳作、广袤的土地、对原住民的屠戮侵占,使得大部分殖民者,都“恰好只有够自己亲手使用的资本”。
自耕农、小生产者、小资产者为主体的这群人,依托着此时北美的现实状况和阶级基础,无疑非常容易接受约瑟夫·沃伦所宣讲的,柏拉图基于城邦和熟人社会以及家庭奴隶制所构想的5040人票主政治。
正如俄国曾经“既痛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、又痛苦于资本主义不够发展”一样。
北美也经历过本质一样的事,只是表现出的形式不同。
老马说:【对民众土地的剥夺,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基础。】
【而垦耕殖民(这里的殖民指的是类似北美这种,而非印度这种),却是土地的大部分,属于民众所有。每个殖民者,都可以把那种土地的一部分,转化为自己的私有,转化为个人的生产手段,而仍无害于后来者和他们一样的活动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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