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总是很寂静,除了那个男人来的时候。
她手腕上的疤痕很深很明显,可以看出,那一日她的决心有多决绝。
在病床里,奄奄一息的醒过来时,白花花如天堂一样颜色的天花板,和男人焦虑的脸映入眼帘。
“别、别、别!我再也不碰你了!等你身体恢复了,我马上放你走!”雷·约瑟的惊慌那么明显。
仿佛如同惊弓之鸟。
“小姐,你男朋友对你好好哦,送你开医院的时候,你男朋友当时的脸色和你一样苍白到毫无血色哦,而且我们这里最出名的外科医生,硬是被你男朋友从手术室里扯了出来。”杀鸡用牛刀,就是形容这吧。
“小姐,生命是宝贵的,以后不要这样想不开了。”落在其他人的眼里,她的自杀成了一时之气。
淡淡的笑,生命,她原本就早没有了存活的意义。
流逝了太多的血液,她的身体很虚弱。
对待那个男人,她很冷漠,冷漠到有点仇视。
但是,这个男人的脸皮也很厚,无论她怎样的对待,也径自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
送花给他,命人煲汤给她,亲自一口一口喂她喝下。
“多喝点!有力气,才能从这里走出去!”
“我讨厌软趴趴的女人!”
……
这一场病,让她对这个男人有了一些认识。
这个男人,说话,雷声大、雨点小。
他是一个杀手集团的老大,但是,他又比她所见过的那些杀人不见血的政客,干净、豪爽太多太多。
穿暖花开。
她的身体也养的差不多了,连原本尖细的下巴,也开始红润。
今天,一走入病房,雷·约瑟就觉得气氛特别不同。
很安静。
虽然这个女人一向是安安静静,清清冷冷的样子。
“来了?”她的眉宇连抬都没抬一下。
恬恬静静的样子,看在他眼里,特顺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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