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年龄多少?家住何处?现在的职业?”
熊瑶月在班长的目光逼视下,不得不尽量正经地扮演审判长。
我照着剧本回应道:“我今年16岁,家住西城区建设路,被捕以前我是西城区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。”
“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?”
“没有。”
“这次你是何时,因何原因被拘留和逮捕的?”
“因为涉嫌抢劫,于2013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,2014年1月3日被逮捕。”
接下来熊瑶月宣布了法庭组成人员名单,以及各个涉案人的权利,读错和漏读的地方有不少,让下面的同学笑个不停。
“笑什么笑?”熊瑶月模仿周星驰在《九品芝麻官》里面的语气,重重敲了一下黑板擦道,“刚才本官念了半天你们都没听见吗?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12条的规定,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!所以从理论上来说,你们这些观众都是不存在的!”
庄妮在旁边有气无力地纠正道:“是第152条才对。”
好不容易把同学们的笑声平息以后,终于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。
作为公诉人的班长起立并开始宣读起诉书。
“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,西检刑字(2013)第6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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